宝山区发布首部《邮轮旅游产业合规指引》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在邮轮旅游产业发展上迈出了重要一步,成功发布了我国首部针对邮轮旅游产业发布的合规指引——《上海市宝山区邮轮产业合规指引》(以下简称《合规指引》)。这一举措不仅为邮轮旅游产业提供了全面的法律合规指导,也为全国邮轮旅游产业的合规建设树立了标杆。
7月18日,上海宝山邮轮法律合作发展共同体成立仪式在中国首艘自主运营豪华邮轮——星旅远洋·鼓浪屿号上成功举办。仪式上,宝山区政府正式发布了《合规指引》,并同步举行了赠书仪式。这部指引集成了民法典、刑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100多部法律文件的合规条款,并吸收了《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靠港补给的规定》等新法新规,确保内容全面、权威。
《合规指引》广泛适用于邮轮设计建造企业、邮轮运营企业、港口码头服务企业、旅行社等与邮轮旅游产业紧密相关的企业以及个人。它详细列出了适用主体的行为模式、法律后果,确保在内容精准的基础上兼具可读性和实用性。从体例上看,《合规指引》分为总则、各类行业主体合规指引及法律文件索引三大部分,为邮轮旅游产业的各个环节提供了详尽的合规指导。
上海宝山邮轮法律合作发展共同体由宝山区司法局和区滨江委共同发起,首批成员单位包括政府部门、口岸单位、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法学院校、行业协会和邮轮企业等。共同体以打造面向全球的邮轮争议解决中心和推动提升涉外邮轮法律建设水平为目标,通过“一站三中心”(即上海海事法院国际邮轮港审判工作站、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邮轮运输仲裁中心、宝山邮轮法律服务中心和泛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为支撑的工作格局,为邮轮旅游产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在成立仪式上,宝山区政府与上海海事法院共同签署了《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与上海海事法院战略合作协议》,围绕“提升邮轮法律服务能级、搭建邮轮法律信息交流平台、发挥宝山邮轮法律功能示范效应、打造邮轮法律研究高端智库”四个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交流。这一举措将进一步推动宝山邮轮旅游产业的法治化进程,为邮轮经济的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宝山区委副书记、代区长邓小冬在致辞中指出,邮轮是国际市场具有风向标意义的旅游载体,邮轮旅游产业也是宝山重要的发展名片。随着《合规指引》的发布和宝山邮轮法律合作发展共同体的成立,宝山将在邮轮旅游产业的合规建设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为推动中国邮轮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宝山力量。
此次《合规指引》的发布和宝山邮轮法律合作发展共同体的成立,标志着宝山区在邮轮旅游产业法治化建设上取得了重要突破。未来,宝山将继续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推动邮轮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构建邮轮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打下坚实基础。